深入了解后,为什么不建议母婴店卖小金旦

通过专业机构进行学术合作,临床跟踪,盲测对比,检验检测没问题,但借助专业机构进行夸大功效一定不长久。

把糖果吹成神药的小金旦,背后有什么黑幕?》一文发出后引起了众多母婴门店和消费者的热议,有网友在后台留言评论“原来不是药只是营养品啊,医生真是太可恶了,有没有医德。”同时,还有人提供了更多的信息,希望我们继续深挖该产品及相关联企业。是以,第二篇报道缓缓而来。

小金旦不“神奇”

上篇讲到,小金旦共有四家关联公司,包括山东美之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商,简称“美之健”)、大连阳光吉人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销售商,简称“阳光吉人”)、上海星星堡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商标持有企业,简称“星星堡食品”)、温州麦秸柯儿童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麦秸柯”)。

天眼查显示:美之健实控人为王飞,阳光吉人和星星堡食品实控人为王公仆,而麦秸柯实控人为马芳芳。在微信平台上,阳光吉人、星星堡食品、麦秸柯分别注册有“小金旦TINYGOLDENEGG”、“上海星星堡小金旦”、“麦秸柯MagicBaby”等公众号来进行宣传推广小金旦。

发布的内容称:“小金旦是以未受精的泰和乌骨鸡卵黄为原料,这种鸡可不普通,它不仅是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还上过神州三号太空经生命科学实验,是太空鸡,而且每年有政府部门、国家领导人莅临视察指导,央视常年持续报道。采用日本尖端工艺PASFE(纯物理活化超临界)萃取技术,瞬间萃取出卵中的精华并去除多余的脂肪和胆固醇,富含18种氨基酸、6种微量元素、5种维生素、烟酸、亚麻酸、亚油酸、DHA、ARA,以及蛋黄卵磷脂。”

然而,移动医患交流App春雨医生此前就将市面上的鸡蛋、乌鸡蛋等4种鸡蛋的成分进行对比,发现乌鸡蛋与普通鸡蛋的营养成分大同小异。这也意味着,小金旦推崇的乌鸡原料,其实与普通鸡原料无明显差异。以下是普通鸡蛋、乌鸡蛋等四种蛋的主要营养素含量比较(以每100克可食部计)。

资料来源:杨月欣,王光亚,潘兴昌.中国食物成分表 第2版 第一册.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杨月欣主编 中国食物成分表2004 第二册 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

而小金旦核心成分的卵磷脂,其实在大豆、蛋黄和动物肝脏、鱼头、芝麻、蘑菇、山药、红花籽油、玉米油、向日葵等常见食物中就可获取。

要知道小金旦可并不便宜,在母婴店的售价是298元/盒(0.2g×60粒),若根据推荐每日服用量1~6粒的最大量计算,一盒只能吃十天,平均每天要花29.8元,所以可以吃辅食的儿童大可不必特意购买该产品。

糖果也能当神药?

小金旦还强调产品可按规定的剂量长期服用,适合出生42天的婴儿直至成年人,并声称该产品是一种可以抵掉所有瓶瓶罐罐的黄金单品,可有助提高自身免疫力、有效支持脑部发育、增强视敏度、预防及纠正贫血,可增强胃口、改善偏食、厌食、改善生长发育迟缓或矮小、改善地图舌、指甲白斑、营养性贫血、便秘、腹泻、肠道动力不佳睡眠不安易盗汗、气色不佳、头发枯黄、发质稀少、湿疹、荨麻疹、指甲白点倒刺等儿童成长经常遇到的问题,还可以帮助孩子远离人群交叉病毒感染、手足口病等病毒,甚至可以从根本上帮助机体脱敏!

细品这三大公众号反复宣讲的洗脑广告,可谓是目标精准,句句直击父母的核心需求。一种可以抵掉所有瓶瓶罐罐、珍贵原料、从根本上脱敏......这样的广告怎能不火。只是,小金旦真有这么神奇吗?又有多少科学依据呢?

要知道小金旦使用的生产许可证号可是以SC开头的,这就表明了其的“普通食品”身份,并且通过包装信息也可知,它的产品类型是“凝胶糖果”。换言之,小金旦可能存在夸大宣传、收割智商税嫌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和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第十七条规定,将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更需要注意的是,凝胶糖果类产品它的外衣原料一般为明胶、甘油和水。其中,甘油成分可能会引起人体的腹泻和滑肠。而小金旦的外皮成分正是明胶和甘油,以及麦芽糖醇、山梨糖醇、水。但是小金旦说明书上仅注明两种食用方式,即滴入口中或直接咀嚼,但却未注明方法所适用的人群。

也正因为小金旦凝胶糖果,虽然其注明是低糖型,但对于婴幼儿而言,过早及长期摄入可能会导致孩子日后会出现偏食、龋齿等问题。

能根治过敏?假的!

既如此,小金旦的核心卖点,即“从根本上帮助机体脱敏”还能是真的吗?事实上,细细琢磨小金旦所说的调节过敏体质的原理,也能够看出一丝端倪。

小金旦称:“利用日本物理活化专利技术,直接萃取卵黄中的氨基酸,有效避免蛋白过敏发生,适应于任何过敏体质,采用免疫学的营养干预策略帮助机体过敏。”

在这里面有一个重点就是,直接萃取卵黄中氨基酸,有效避免蛋白过敏发生。也就是说,对蛋白过敏的人不吃含蛋白的食品就不会产生不良反应,但这并不能以一概全的说,小金旦适合所有过敏的人,更不能说可以根治过敏。

其实关于这个问题,其实河北省中医院皮肤科副主任医师赵云夕早前就曾给过答案:“过敏体质是根本得不到根治的。过敏体质又称特异质,指具有过敏史的患者,其子女出现过敏反应的几率相对较高,包括食物过敏、特异性皮炎、过敏性鼻炎、过敏性哮喘或荨麻疹等,未表现出相应症状时,称为特异质。

造成过敏体质的原因是复杂而多样的,可能是因为儿童皮肤比较娇嫩,由于风吹或被日光暴晒,可以引起,因此要注意避免以上因素。具有过敏体质的患者需注意保护,避免处于烟雾环境内,保持清洁和卫生,居住环境内减少消毒剂或洗涤剂的使用频率,同时建议患者进行适量的体育运动以增强体质。如出现过敏性疾病,建议及时就医进行诊断和治疗。”

其实也不难理解,过敏是一个连药品、手术都治不好的病,那么我们又能对只是普通食品的小金旦抱多大希望呢?又是谁给小金旦这么大的勇气口口声声称可以帮助婴幼儿脱敏,总不能是梁静茹给的吧?

小金旦渠道之殇

虽然以上这些信息在简单检索之下都可以辩证真伪,但在以销量转化为前提的母婴门店中,小金旦的营销热却是越刮越猛,销售话术也是更加的直白。“小金旦适用于各种过敏症状,并且实现最终脱敏。反复荨麻疹、湿疹、牛奶过敏、羊奶过敏、海鲜过敏、鸡蛋过敏、各种蛋白质过敏、花粉过敏、尘螨过敏、过敏性鼻炎、哮喘、肠道过敏等。”这是一家母婴店在朋友圈推送的宣传内容。

 

更有母婴店主表示:“出生14天婴儿即可补充小金旦,临床儿科专家推荐。”还有以相关食用案例作为宣传点称:“23天前宝妈反馈孩子脾胃虚弱、积食、厌食、口气、气血不足、虚弱、皮肤蜡黄、头发黄,而后食用小金旦后,不仅气色好了,口臭没了、胃口好了,就连头发都黑了。”

就在今年4月,与小金旦合作的母婴店,还曾发布全城寻找过敏宝宝的募集令。

殊不知这样的导向性宣传,带来的后果是十分严重的。2019年5月,宁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地的海之圣保健食品经营部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原因是,当事人在经营活动中通过健康知识讲座、播放购买者讲述服用“海之圣南极磷虾油”(南极磷虾油夹心型凝胶糖果)产品后效果的视频及PPT文件等方式,吸引并向参与体验者宣传其经营的南极磷虾油夹心型凝胶糖果具有“记忆力改善”、“ 肠胃改善”、“ 飞蚊症改善”、“前列腺改善”等效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对经营的商品的性能、功能、用户评价等作虚假、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同样,当事人张某在会销一款名叫“鲑鱼油夹心型凝胶糖果”的产品时声称:“非常神奇,在全国销量非常好,成分来自深海,对身体有非常好的保健作用,经过毒理学试验,300倍次剂量测试,对老年人身体有保健作用等”。

但经调查,该产品只是以鲑鱼油、低聚果糖、明胶、甘油、纯化水为主要原料制成的食品,且调查中当事人无法提供宣传依据、无法验证科研成果及统计数据。因此,天宁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张某夸大宣传普通食品治疗功效的行为,作出了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以上两起凝胶糖果夸大宣传遭处罚事件,以及此前被曝光多起的固体饮料冒充特医食品事件,也让我们清晰的看到,因虚假/夸大宣传被罚的母婴门店不在少数,但更重要的是品牌方并不为此承担任何后果。就算退一万步来说,小金旦因为官方宣传违规可能会遭到处罚,可这并不妨碍监管部门处罚门店,所以这后果其实是要母婴店自己承担的。

在此,母婴前沿也郑重提醒各位母婴人,母婴店可以卖营养品,母婴人也可以通过自身不断的努力学习成为专业的育儿顾问,但不是披上白大褂就是医生一名三甲医院的医生养成少则7年,多则12年。所以需要母婴人思考的是,在做这件事儿的过程中,要有底线,不要一味的复制粘贴,品牌可以为销量没有底线,但是母婴店却要为自己的生意负责。

小金旦非处方药,没有药效一说

当然在这其中,也有部门门店在选品上十分谨慎,但依旧踏入小金旦编织的迷雾之中,恰恰是因为后者自称拥有的上海三甲医院以及院方多位权威医生的背书。

据小金旦官方介绍,该产品自2003年研发成功后,就投放于上海三甲医院进行临床销售,还受到了院方多位权威医生的推荐,并且有多位临床教授还为其发表了学术论文,特别强调其供货的地方都是医院、药店、母婴店连锁店。

然而从上篇文章中可见,小金旦所指的“受到院方多位权威医生的推荐”包括:邵玉芬(上海第一妇婴保健院营养医学科主任医师、教授);沃乐柳(上海儿童医院儿童保健科主任医师、副教授);时毓民(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中医科主任医师、教授);王德芬(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终身教授,硕士生导师);应豪(上海第一妇婴保健院妇产科主任医师);孙建琴(复旦大学附属华东医院营养科咨询主任医师、教授);董小燕(上海市营养学会理事)等。

虽然这些医师、教授的信息在院内可查,但是在上述信息中不难发现,这些人大多都是来自儿保、营养科、保健院等。有业内人士告诉笔者,大多数消费者思维上都存在误区,他们下意识地都会认为,只要是医院里医生开出来的东西,就都是具备疗效的,但其实不然,这些营养、保健科开出来的除了处方药、特医食品外,还会销售、推荐普通食品,而这种产品根本不具备药效一说。

其实在近两年来,在院内流通、被医生推荐的同属普通食品的固体饮料冒充特医食品,因孩子食用后出现健康问题而遭曝光的事件并非特例。据媒体报道,此类产品主要流向母婴店和医务渠道,在缴纳一定“进门费”后可进入医院院内商店销售。通常情况下,医生每成功推荐销售出一罐产品可拿到60元左右的提成。

这不近期,固体饮料和特医食品在医务渠道又发生了事情。据媒体报道,今年5月初,福州的林先生带着出生42天的宝宝,去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做体检,结果被医生看到孩子有湿疹就让家长给孩子换奶粉,并拿出纽迪希亚的奶粉名片进行推荐,其称:“如果孩子有湿疹就吃三四个月纽康特和纽太特两款就好了。”

 

而后,在福建新闻记者实地调查时发现,这个医生还向黄疸过高的孩子家长建议,暂停母乳先喝一段纽迪希亚的奶粉。这也意味着,在这位医生眼里,纽迪希亚的水解奶粉既能湿疹还能治黄疸过高。

更出人意料的是,同样是黄疸过高,这位医生刚向前一位妈妈推荐纽迪希亚的进口奶粉,又向后一位妈妈推荐了雀巢恩敏舒。

更重要的是,在纽迪希亚名片上的三款奶粉中,纽康特1+、纽太特这两款都没有通过特医食品配方注册,而雀巢的名片上,恩敏舒+也没有特医食品备案信息。

而后记者分别走访了药店,并向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反馈了情况。其中药店的工作人员:“这个产品只有(医生推荐的)那家有,他们是专业介绍的,你可以自己想一下,为什么医生一定要指定这个。”而医院的工作人员则表示:“对此事不方便评论,这主要是看您自己选不选择,因为药品一般医生是不会推荐,告诉你去哪里买的。”

这也意味着医院并不会干预医生推荐奶粉,买不买看消费者选择。那么令人深思的是这几款既未通过奶粉新政注册,也未通过特医食品注册,游走在法律灰色地带、脱离监管视线外的产品,推荐给婴幼儿食用安全几何?

另外,笔者发现医生给湿疹儿童推荐的纽康特,其适用人群其实是食物蛋白过敏婴儿,这是否也说明医生可能并不清晰产品的适用人群?

再回过头去看推荐的小金旦的医生和教授,他们对小金旦又知多少?又为了什么去推荐这款普通食品?去帮这个产品站台呢?

据百度索引发现,为小金旦做专家背书的沃乐柳医生还是“上海长润·爱宝乳糖酶”新聘的专家委员会委员。

另翻阅小金旦披露的这些医生、教授的学术论文。不难发现,长篇阔论下基本没有带有任何自己的研究数据,在此之下又有几分可信度呢?

仅有的几篇临床研究,一个是测试小金旦无毒副作用的,一个是分别喂小鼠0.10、0.20、0.60kg.bw剂量小金旦产品,证明其有提高免疫力作用。可要知道即便是普通食品,人体摄入剂量不同,免疫力也会或多或少的受到影响,所以这实验又能证明什么呢?还有一个是证明小金旦含有IgG,上篇对此已做了相关解释所以不再进行赘述。

再进一步说,既然拥有着这么好的资源条件,为什么小金旦不选择去做药品呢?这还得从两者的审批流程来看:药品在上市之前,需做的工作至少包括药理研究、毒理研究、处方研发、工艺开发、一期临床研究、二期临床研究、三期临床研究,这个时间最短也要2年以上,有的甚至要10年以上,并通过国家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SFDA)审查批准。上市以后要继续做四期临床研究、不良反应监测和申报等等。而且生产要严格遵守GMP管理。

食品仅检验污染物、细菌等卫生等指标,合格即可上市,由此可见,小金旦与药品之间的鸿沟有多宽

并且有部分医生并不认同小金旦产品,临邑县中医院儿科医生李桂英就表示:“小金旦并不能代替伊可新之类的产品,因为它只是夹心糖,并不建议给孩子吃。”

目前由于前阵子固体饮料冒充特配食品引起了社会舆论,使得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严厉打击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特殊形态或包装形式的食品非法添加、虚假宣传、违规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整治的违法违规行为:1. 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超出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备案的特殊食品;2. 生产经营非法添加非食品原料、非食用物质、药品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3. 食品标签、说明书明示或暗示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及保健功能,利用包括广告、会议、讲座、健康咨询在内的任何方式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4. 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话营销、直销等方式违法营销食品,将普通食品与特殊食品进行混放销售、以普通食品冒充特殊食品销售等违规销售行为。

在此之下,大批使着普通食品批号,但却宣称有着特殊功能的产品从医务渠道撤出,纷纷进驻到母婴店中。

“营养品需要提升专业度,通过专业机构进行学术合作,临床跟踪,盲测对比,检验检测没问题,但借助专业机构进行夸大功效一定会有问题,断章取义的做事一定不长久。同时,也需要门店提高认知,而不是一味听厂家的说辞。厂家需要坚守底线和原则,门店需要提高辨别评估能力。提升专业服务,提高产品的专业度,以专业的思维和能力去服务用户,一定是趋势,目前要做的就是升需要专业人员和机构指导,专业知识的导入。”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儿童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王立华表示。

湖南科尔生物品牌经理斯恩林也表示:“大家应该还记得去年的“大头娃娃”事件,一出事就是行业危机,所以需要认清门店的边界。”

多款产品宣传触底,厂商无视法律法规

上篇文章说到,小金旦还有其他的“兄弟姐妹”,包括大金旦、恩奇、普莱Omega-3。其中,恩奇牌乌鸡蛋黄油牛磺酸柠檬酸锌软胶囊已拿到保健食品认证,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20150553,申请人为大连阳光吉人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适用人群为免疫力低下者,但不适宜婴幼儿。

该产品的成分与小金旦的成分大同小异,有点像小金旦的升级版。但是其虽然通过保健食品注册,但却未遵循该领域的法律、法规,竟然在公众号大肆宣称,该产品可以调节肠道菌群平衡,增强血液循环,活化细胞;调节神经及内分泌系统,促进细胞营养;促进细胞增殖,分泌生长激素;促进脂类吸收,增强新陈代谢,为儿童青少年长高助力。

并且还直言,其营养物质对老人、儿童、产妇以及体弱久病的人益处最大,还具有预防癌变与衰老、提高机体免疫力和调节内分泌等多种功能。保护肝损伤,降低转氨酶,抑制炎症反应,减轻关节肿胀等。对于气虚、血虚、脾虚、肾虚、气血俱虚、心肾及脾肾俱虚者,均有较好疗效。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八条规定:(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二)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三)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四)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五)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如有违反,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其实从小金旦的种种作为可以看出,其没有法律观念,为自身利益不断给消费者和母婴店主灌输错误信息。但是随着市场监管的趋严、母婴店主和消费者认知的提升,该品牌还能走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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