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拉米后续:虚假宣传,权威检测“乳铁蛋白”含量根本没有11克

继呈现《扒皮提拉米高铁:11000毫克乳铁蛋白含量纯属忽悠》、《死磕提拉米:找谁洗地,都无法洗白你的“乳铁蛋白”伪营销》两篇文章后,提拉米曾发公开声明说母婴前沿“恶意诽谤”。
对此,母婴前沿立证清白,决定“死磕到底”。
并于8月12日,在天猫“提拉米旗舰店”购买了两罐“提拉米分离乳清蛋白调制乳粉”。
并将产品完好不开封的送至(国家级的分析测试中心)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又名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结果显示:每100g样品中仅含5.86g乳铁蛋白。因为检测结果和提拉米的宣传标值差距非常之大,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还进行了两次复检,确认提拉米的乳铁蛋白含量远远低于11克。
目前,中广测无法检测此乳铁蛋白含量来源(以目前的检测技术无法检测乳铁蛋白来自“分离乳清蛋白”还是直接添加的乳铁蛋白配料)
针对这份检测报告
提拉米分离乳清蛋白调制乳粉在天猫、实体店多次宣称“高铁王”(即产品详情页中“每100g中含有11000mg乳铁蛋白”)的信息呈现已经严重误导消费者,违反了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第七十一条、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二)、第五十六条规定,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属于虚假广告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
作为消费者,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留对提拉米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并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进行维权,主张赔偿。
同时,在8月13日,提拉米天猫运营商(宁波市济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发布声明进行转发扩散,并称“母婴前沿对其进行诋毁性报道和恶意诽谤。”
结合上述事实及法律依据,母婴前沿发表内容均有事实依据,不构成对提拉米的恶意诋毁。同时提拉米的行为已经构成对广大消费者的恶意欺骗,也构成对母婴前沿的恶意诋毁,侵犯了母婴前沿的名誉权。
对此,母婴前沿要求提拉米在官方公众号向母婴前沿公开道歉否则我司将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名誉维权。
同时,母婴前沿呈现公开、公正、透明特性,秉承用事实说话。已经从多地渠道采购提拉米多款产品,如有必要,都将送至权威检测机构,维权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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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毅 站长
我还没有学会写个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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