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维权,我不想证明美团是家“恶”的公司

文 | 刘继汉

图 | 刘继汉提供

马丁.路德金说过一句话: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够使你倒下,如果你自己的信念还站立的话。

我知道我的信念从来没有倒下,即便我收到海淀法院对我期权维权的一审判决的时候,我都非常心平气和。

我知道美团的“嘴脸”,以及法官在多次开庭中的“顾左右而言他”,所以海淀法院给我判决是“因为违反竞业协议而失去行权权力”的时候,我一点也不愤怒。

因为我知道在资本,或潜规则之下,一个没有获得离职竞业补偿一分钱的人员,且在未经仲裁前置的情况下,也都能被法院认定存在违反竞业。

是的,我和包老师一起进行期权维权8个年头,这份坚持只有亲身经历过的人知道其中滋味。

图片来源:刘继汉提供

我的脑海中划过无数个在美团奋斗和挣扎的场景,在过去的8年维权里我们见识了美团大资本的万能。

美团先是说:中国法律管不了它,管辖地在境外。于是我们花了5年4个月证明了它在中国、在北京海淀法院,中国法律能管到它;

美团又说,我们(包亚婷和我)只是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美团的公司主体)的员工,而不是美团公司的员工,存在诉讼主体错误。于是我们又用2年的时间证明了我们曾经真的是美团的员工;

美团后来又说,我到了百度上班,违反竞业协议,失去行权权利。并且可笑的是,这个“竞业协议”居然成了海淀法院的一审判决中的唯一“救命稻草”他们竟然可以在不经仲裁前置,或先行申请仲裁确认我存在违反竞业禁止的情况下,就直接“越级”判令我违反竞业。

众所周知,竞业禁止属劳动争议,劳动争议必须依法仲裁前置,否则法院不得直接处理和受理。我没想到法院可以堂而皇之违反程序来做这一项判决。

再者,天下打工人都应该知道竞业协议的生效是需要公司雇主与员工启动竞业协议且支付对应的竞业补偿金才能生效的。

但事实上,从我2011年8月1日入职美团工作以来,美团从未向我支付过一分竞业补偿金。

而且在7年前,我入职到百度公司,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和美团团购业务没有任何关系(那时候的美团只是一家团购公司)。

法院竟然以美团在上市拓展的业务版块去评估我当时在百度的工作内容,更奇葩的是美团事后证明百度和美团是竞业关系的证据竟然被海淀法院所采纳。

试问,以现在美团的业务版块来说,它和哪个互联网公司不是竞业关系?是阿里?是百度?还是滴滴、拼多多和饿了么?

我是互联网从业者,根据我的工作经历和实操经验,我想继续打工,就只能去互联网公司,这是打工最好的路径也是最明智的选择。

那如果按照美团的说法,那我别想在互联网公司混了,我活该失业、活该被互联网行业所抛弃,成为“史上最苦BI打工者”才是符合美团和法院的逻辑人设。

试问这有天理吗?

退一万步说,美团现在是一家巨无霸公司,在它的扩张版图里,除却互联网公司,它和实体也是竞业关系,那些开药店的、开商超的、卖白菜的小商小贩都是。

那我无论去哪里,美团都可以定性为是竞业关系,那我是不是也要和包老师一样,只能通过创业才能杀出一条血路?

看看这8年,我们把美团发出来的原本就不应该有的刁难都一一证明,把所有该走的流程都走完了,最后又卡在法院的判决上了,我不知道海淀法院是否存在司法暗箱操作,但是我知道美团已经到了没有底线的地步了。

遥想2013年8月份我离开美团,离职后就开始了和美团的期权行权交涉,那时候,我也不知道美团以后能否上市,更不知道今天的超万亿市值,只是想着要个结果,要个公平的对待,为自己在美团创业早期浴血奋战的岁月打上一个完整的句号。

但多次沟通的结果就是美团以我的期权属于岗位期权,而岗位期权会因岗位调整而作废的说辞不给我行权。

为此,我专门找了翻译公司就我的期权协议进行公证翻译才得知我签署的是雇员期权,经过多次的交涉和据理力争,美团在2013年9月份通知我行权,但行权股数竟被折戟了一大半。

面对这样的忽悠和欺骗我决定离职,以非员工身份发起了对美团的诉讼。

8年维权啊,人生除却未成年和老年两个时间段,又有多少个8年可以坚持?

想起当年王兴反复讲的“契约精神”和“消费者第一、商户第二、员工第三、股东第四、王兴第五”的企业价值观,和如今美团的真实行为形成了强烈的反差和巨大的讽刺。

王兴——作为曾经是我偶像的带头大哥,你可曾还记得,兄弟们为了公司使命,不惜冒着生命危险在市场上和竞争对手刀枪相见;兄弟们为了节约公司成本,在没有五险一金的情况下继续纵情向前;兄弟们为了公司发展,对公司无数次的变化始终拥抱并驱动且不惜抛家舍妻全国奔走。

而你居然先是欺骗说我的期权是岗位期权,不得已我选择了离职;如今你又无理的宣布我违背了竞业协议。

图片来源:刘继汉提供

当年我最尊重的兴哥,你还有没有一点点道义?一点点良知?!

8年诉讼,我们要的是一个说法,一个公平的说法。

如果说美团从竞争对手或者同行那里挖人过去做高管,情有可原。

但他们从法院挖人去他的公司做法务,他们从媒体行业挖记者做他们的品牌经理,负责危机公关;他们还从其他行业挖人去给自己做各种风险规避,他们布了这么一张强大的网,而这张网专门用来对付个体或者弱势群体,我只能“呵呵”了。

在美团200多人的法务团队面前,我们非常非常难;在美团超万亿市值面前,我们非常非常难;但无论结果如何,我们都会坚持到底。

为自己,也为所有的互联网打工人找回本该属于自己的公平和尊严。

最后,我在此表态,如果美团期权官司取得合理合法的结果,我和包老师愿意拿出相应的期权现金,作为中国互联网公司的员工期权维权专项费用,维护弱势打工人的权利。

当然也可以是美团和创始人王兴在媒体和我们面前公开道歉,在曾经的兄弟面前承认错误,我所有的期权都可以送给王兴——这位曾经和我们说“出来混,讲义气,兄弟多”的带头大哥。

当然如果王兴想做“水浒传”里的宋江,也无可厚非。

我不信所有的法院都会被你们收买,我相信法律会做出公正判决,我坚持人性是善良、正义的。无论是中院还是高院,我们一定会坚持死磕到底。

包老师说的对:在人类所有的情感中,勇敢是最稀缺的。从此以后,我要成为一名勇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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