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丝带因无视加盟商权益,被列为被执行人

据艾媒咨询预测,2020年分娩的孕妈人群将达到1530万。

庞大的孕产人群蕴藏了潜量巨大的产康市场,引得许多资本对此趋之若鹜。

但随着这一细分领域的火爆,行业乱象日益凸显。

其中孕产护理连锁机构“蓝丝带产后修复”就因与特许经销商合同纠纷,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具体来看,11月19日,国家裁判文书网发布《侯峰、淄博蓝丝带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2020)鲁03执1652号)显示:由于被执行人淄博蓝丝带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淄博蓝丝带公司”)未及时履行“(2020)淄仲裁字第220号裁决”中确定的和法律规定的全部义务。所以依法:

①冻结、划拨淄博蓝丝带公司在银行、信用社及其它有储蓄业务单位的应当履行义务的存款;(冻结、划拨存款数额详见协助冻结、划拨存款通知书)。

②若银行存款数额不足,则查封、扣押、冻结淄博蓝丝带公司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详见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清单)。

③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据笔者了解,10月13日,淄博仲裁委员会作出(2020)淄仲裁字第220号裁决书显示:一、确认淄博蓝丝带公司作出的《门店合同到期取得通知函》无效;二、淄博蓝丝带公司赔偿侯峰各项损失112668.25元;三、驳回侯峰的其他仲裁请求。

而在(2020)鲁03执1652号裁定书中,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最后表示,如果需要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可以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七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

是以,11月23日,淄博蓝丝带公司向法院申请撤销淄博仲裁委员会(2020)淄仲裁字第220号裁决。

不过令人玩味的是,11月26日,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淄博蓝丝带公司执行仲裁裁决进行了终审。

结果显示:法院认为淄博蓝丝带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理由均不能成立,驳回其申请。

而要说起该事件的起源还要追溯到2017年,侯峰与淄博蓝丝带公司签订《Z-02项目代理协议书》,取得蓝丝带产后修复的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限从2017年3月7日到2018年6月6日。

《Z-02项目代理协议书》到期终止,侯峰于2018年6月22日又以个体工商户“海勃湾区蓝丝带产后康健咨询会所”名义与淄博蓝丝带公司续签《蓝丝带产后恢复中心特许经营续签合同》,继续经营《Z-02项目代理协议书》中约定的特许经营项目。而本次续签合同于2019年6月6日到期后,双方未达成再次续签合同的意见。

然而,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13条规定: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应当不少于3年,但是,被特许人同意的除外。显然,从2017年3月7日到2019年6月6日,侯峰与淄博蓝丝带公司的特许经营合同仅为两年,远远不足。

对此,淄博蓝丝带公司辩称:“涉案《门店合同到期取缔通知函》系双方当事人在《续签合同》到期后未能再次达成新的续签协议后,由淄博蓝丝带公司向侯峰发出。意在提示其停用有关「蓝丝带」品牌信息,其中并无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此时,双方《续签合同》已履行完毕,不存在解除的可能。”

而经查明,侯峰为获得淄博蓝丝带公司特许经营,前期支付了大量加盟费、租金、装修费等长期固定开支,其有权获得不少于三年的特许经营期限。

因此法院认为,首先作为格式条款制定方,淄博蓝丝带公司未能举证证实其已告知侯峰依法具有要求三年以上特许经营期限的权利;其次,淄博蓝丝带公司通过设立格式条款,将“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应当不少于3年”的规定予以规避;此外在侯峰未获得满三年特许经营期限的情况下,径行解除特许经营关系,已对侯峰造成实质性损害。

作为产康行业的代表性企业之一,成立于2009年的蓝丝带产后修复通过直营+加盟的模式覆盖全国,拥有近1000家门店。

根据相关数据显示:2019年蓝丝带新增门店192家,2020年全年新增门店数预估在150-180家左右。

事实上,这并非是淄博蓝丝带公司第一次与特许经销商因合同纠纷闹上法院,早在今年2月母婴前沿旗下黑犀牛曝光台就曾收到过蓝丝带安徽加盟商的痛诉,经调查了解发布了《蓝丝带遭加盟商多次投诉,产后修复行业隐患重重?》,以及法院裁决的后续《遍地的产康企业背后有哪些“秘密”?》(点击文章题目即可阅读)。

成长速度飞快之下,潜在的弊端也逐渐暴露。

而此次事件也说明了淄博蓝丝带公司成立多年但法律意识淡薄,对加盟商服务意识不足等问题。

由此,也应引发企业在内部管理和法律条款上的深度思考。

要知道商业竞争比的从来都不是短期一城一池,而是长期能改变什么。

但是巨钟,叫不醒装睡人。

如果一些企业在发展上的现实表现,仍在延续野蛮打法,那么未来出路在哪儿犹未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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